为激励我院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努力造就厚基础、高素质的大学生,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即将举行我院国家奖学金推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在院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5、学习努力刻苦,成绩排名专业前三,学年加权平均分90分以上,评选当年无不及格现象,至少获得4次校级荣誉,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国家专利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6、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同等条件下,认真负责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评选过程
1、由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学院提出申请;
2、申请者需准备3分钟以内竞选演讲;
3、最后总分排名靠前者,推选参加校级国家奖学金竞选;
4、分值构成:学分加权成绩占80%、演讲表现20%;荣誉加分:省市级加4分、校级加3分、院级加1分。
5、其他未尽事宜,由学工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三、时间安排
1、9月28日前提交手写个人优秀事迹材料(统一用工大信纸),交到学工办;
2、9月28日晚7:00在学院服务大厅进行竞选。
四、公示结果
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公告栏、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师生共同监督。
冶金工程学院学工办资助中心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