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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关于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5-24 访问:

第二次续贷工作系统操作方法(续贷每年6月完成)
    625日前,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凭本人身份证号码/用户名与密码进入系统后(如果密码忘记了,请致电生源地的各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贷款申请功能中点击新增,在续贷声明栏中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以及助学贷款对学生一年来的帮助情况,续贷声明填写结束以后再依次填写贷款金额、年限与申请原因,最后点击确定提交贷款申请。(字数要求在100-200字以内)
    630号前,学校初审续贷学生的声明,初审通过后提交县资助中心终审。初审、终审未通过的学生,系统自动退回其草稿状态,允许学生重新填写一次。凡第二次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将影响今年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发放。
    此项工作是在校学生续贷生源地贷款的必要前提,请各学院、各辅导员及时通知有续贷意向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文件操作方法提交续贷声明。凡没有填写声明或不认真填写声明,造成续贷申请生源地贷款不成功,其责任由其本人自负。同时,请与生源地贷款中心联系问清楚续贷是否需要高校盖章的证明,如有需要学校证明的材料务必在放暑假前完成。
特此通知。
三、签订合同后,回执确认

每年9月份开学,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携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科技楼105录入并确认贷款;资助中心老师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无需打印纸质回执单。没有进行回执确认则视为放弃贷款。

联系电话:0731-22183106,   邹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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