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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关于我校开展2016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 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4-08 访问: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1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政策更好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宣传资助政策  培育感恩之情

二、活动目的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高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掌握国家奖、助、贷、勤等各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深入师生之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懂得感恩国家、社会和学校。

三、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0日~5月10日

四、宣传内容

(一)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及资助体系的主要内容;

(二)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或代偿等不同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

(三)国家助学贷款获贷学生的征信和还款知识教育及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

(四)大学生信用档案建设的重要意义及其建档的主要内容;

(五)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六)学生资助工作的成绩与经验、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人物、优秀受助学生典型事迹。

五、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资助政策主题宣传

通过校园网及二级学院网、展板、宣传栏、横幅、资助热线、辅导员走访、培训会、主题班会、专题报告会、宿舍园区等各种形式和阵地进行有效宣传,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宣传到全校师生中去。展板、横幅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制作,辅导员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1、举办二级学院学生资助专干业务培训与典型经验交流会;

 参加对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体人员、学院资助专干、学生助理;

 会议内容:资助政策宣传、资助体系介绍、业务操作培训、资助问题解答、典型经验交流、部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举办时间:4月10日-15日;

承办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召开以“学习国家资助政策及诚信教育”为主题的班会;

     参加对象:班级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

 主要内容:国家资助政策及资助体系有关内容;

 班会时间:4月10日-25日;

承办单位:各二级学院。

(二)海报设计比赛

1、主题内容: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需明确展示高校资助政策体系主题的相关内容,表达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学费减免、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代偿等不同资助项目等措施所带来的变化和影响,以及诚信、感恩、励志的重要性,也可以反讽、幽默的风格反映失信行为的危害;可援引古今中外的经典故事、身边发生的实际案例或创作小故事等。

    2、参赛对象:全校在校学生

3、作品形式:参赛作品可为手绘涂鸦、平面设计、漫画、油画等多种艺术形式,可图文并茂。

4、作品报送方式及要求:(1)尺寸规格:长宽比为3:2,纸质版不得小于A3大小,电子版不小于120cm×90cm,像素为200dpi以上;彩色、黑白、单幅、组图均可,组图不超过10张;(2)所有作品名称命名格式为“学院+学号+姓名+作品名称”;(3)电子作品参赛渠道:将作品及报名表(附件3)提交至学院,作品需提交源文件及.jpg格式文件;(4)实物作品参赛渠道:参赛作品一律拍摄或扫描成电子图片(.jpg格式)提交至学院(图片大小应至少高于1M),注意保证图片像素不影响评审,并保留实物作品;(5)所有参赛作品由各学院组织初选,然后再将初选较好的作品统一交承办单位组织评选,各学院初选提交较好的作品不得少于3幅;(6)作品来源: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独立创作或多人组队联合创作均可;请勿提交技术合成或他人作品,否则将被取消评比资格。

     5、奖项设置: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一等奖奖金8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三等奖奖金300元,并对获奖个人(团队)颁发证书。

     6、举办时间:4月10日-30日;

 7、承办单位: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   协办单位: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三)微电影创作比赛

1、主题内容:以立足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成效,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当代大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激励下成长成才为主题,立意新颖,形象清新,剧情紧凑。以拍摄2015年度各学院助学成才典型事迹征集中发掘的典型事迹为蓝本,可以进行适当的艺术性改编,重点表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扶助与激励下自强不息、感恩回报、追求理想、勤学创新和自立自强的事迹,以及高校教师助人、育人的奉献精神。

    2、参赛对象:全校在校学生

3、拍摄方式:建议微电影以剧情片、纪录片或音乐电视(MV)形式表现,时长7分钟左右,以MPEG-2或AVI格式存储,用手机、DV、照相机、摄像机等工具拍摄均可。

4、作品报送方式和要求:所有作品名称命名格式为“学院+学号+姓名+作品名称”,由各学院组织初选出质量较好的作品不得少于3幅再提交给承办单位组织评选。微电影拍摄作品必须为署名人(团队)自主创作的原创作品,学院报送前需征得原创者同意。原创者拥有作品的所有权,微电影摄制作品统一以光盘形式报送,同时附以下材料:(1)剧本;(2)作品简介;(3)导演阐述;(4)原型简介;(5)主创人员及演职员名单;(6)字幕(需在作品中显示)。

5、奖项设置: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一等奖奖金8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三等奖奖金300元,并对获奖个人(团队)颁发证书。

6、举办时间:4月10日-30日;

    7、承办单位:财经学院       协办单位: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四)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1、活动主旨:以弘扬公益精神、宣传社会公德、倡导公益文化、开展公益实践、塑造公益形象为宗旨,开展公益活动,扩大我校社会影响力;

2、参加对象:以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级各类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学生为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3、活动时间:4月10日-5月05日;

4、活动要求:各二级学院要制定符合本学院特色主题公益活动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开展1次较大规模的学生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5、承办单位:各二级学院。  

六、相关注意事项

(一)加强宣传。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事关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关怀,有利于学生对资助政策的了解,有利于今后工作的更好开展,希望各学院充分利用本学院各种宣传渠道和载体进行宣传,真正做到宣传到学院、到班级、到宿舍,进头脑,入人心。

(二)认真组织。请各院结合此通知,于4月15日前将本学院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明确要求。本次宣传月活动中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参赛者须为参赛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参赛者保证作品不侵犯他人的任何权益(包括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所有提交的作品由学校收藏,校方有权宣传、展示全部参赛作品;凡递交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认同且接受本次比赛规则,校方拥有对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

    (四)及时总结。各学院在工作中要注意总结提高,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和各承办单位要对本单位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情况(包括活动总体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进行认真总结,同时附上精选的活动开展图片6-10张,并将总结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于5月10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邮箱地址:1954119375@qq.com

 

附件:1、2016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之海报设计大赛参赛选手信息表

      2、2016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之微电影创作大赛参赛选手信息表  /Upload/file/20160513/2016051315463883388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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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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